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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建立联系,后被以办理公共服务为由诱导投资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上认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的李某。对方以办理'国家补贴'为由,要求张某某缴纳3.5万元保证金至虚拟币账户。期间通过微信多次沟通,李某声称需进行屏幕共享验证身份,并诱导张某某线下见面确认。张某某按指示转账后,发现对方账户异常遂报警,平台已无法联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系冒充客服的诈骗行为,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已通过婚恋平台核实身份,且虚拟币交易无法追回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重点审查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电子证据真实性。经司法鉴定确认聊天记录时间戳完整,但无法核实虚拟币账户来源。公司提交的婚恋平台用户协议显示其仅提供匹配服务,不参与交易验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未尽到平台审核义务,判决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民事诉讼法》第67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警惕以公共服务为名的虚拟币诈骗。遭遇要求屏幕共享、线下见面等异常操作时应立即终止并报警,及时申请紧急止付可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