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导师诱导充值遭索赔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导师诱导充值遭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诈骗产生纠纷,案由涉及虚拟货币交易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理财师的李某。李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导张某某通过虚拟币平台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充值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实为诈骗团伙,通过资金多级拆分手段转移资产,且平台监控视频显示李某多次使用虚拟身份与多名受害者进行类似操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则称交易系双方自愿,且已按约定进行收益分配,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监控视频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追踪资金流向,发现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存在异常多级转账记录。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资金用途合法性,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刻意回避提现请求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充值款项的80%,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伪装的金融顾问,核实虚拟币交易对手资质。遭遇提现受阻应及时固定证据,包括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监控视频,必要时通过资金流向追踪确认资金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