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虚假医疗平台诈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被虚假医疗平台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社区活动中被某科技公司人员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诱导,通过电商平台点击伪造链接进入虚假医疗服务平台。该平台虚构高端医疗服务项目,通过资金多级拆分手段骗取投资款约3.5万元。后平台以'退款理赔'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所谓保证金,期间出现冒充公检法人员电话威胁等行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项目构成诈骗,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投资风险应由个人承担,且未签订书面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张某某银行流水显示异常转账记录,核实电商平台链接指向虚假网站,确认公司人员存在伪造资质文件行为。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采纳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及多级转账凭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投资款3.5万元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线下活动诱导的线上投资骗局,保留支付凭证与沟通记录。发现冒充公检法诈骗应立即报警,追缴违法所得需配合司法机关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