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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婚恋平台遇假银行人员骗走3.5万补贴

【标题】张某某婚恋平台遇假银行人员骗走3.5万补贴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李某,李某冒充某银行客服人员,以办理政府补贴为由诱导张某某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上与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建立联系。李某谎称能帮其办理政府专项补贴,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及手机验证码。张某某按指示将3.5万元转入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后,发现李某账户资金在24小时内被转出至境外,遂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调查发现李某使用伪造的银行工号和内部文件,该公司未核实转账用途即完成操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是正常转账业务,未参与虚构补贴项目,且已履行告知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电子数据固定报告,确认李某使用虚假身份实施诱导转账。公司提交的所谓'合作协议'被鉴定为伪造,未能证明存在真实业务关系。双方对李某身份真实性存在根本争议,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已尽到审慎核查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3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其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提高对婚恋平台诈骗的防范意识,核实所谓'金融顾问'资质;平台方需建立更严格的实名认证机制;企业收到异常大额转账时应主动核查资金用途,避免沦为诈骗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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