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贷保证金被骗3.5万元案
【标题】教育培训贷保证金被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因公司开展教育培训项目需贷款,被要求缴纳贷款保证金。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公司提供的贷款渠道进行操作,后发现资金被转入虚假账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某科技有限公司推出'教育金融助力计划',声称可协助学员办理贷款并修复征信。张某某作为财务人员按流程收取学员约3.5万元贷款保证金后,被冒充贷款专员的诈骗分子以'征信修复'为由诱导下载虚假APP,通过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将资金转入对方账户。公司事后未及时追查资金流向,导致损失无法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未尽到对贷款渠道真实性审查义务;公司辩称系员工个人操作失误,且已告知贷款需现金交付,与诈骗无直接关联。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银行流水、虚假APP界面截图及与冒充专员的聊天记录。公司仅提供内部培训材料,无法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仲裁委要求公司说明资金流转管理流程,但未发现有效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尽审核义务,对资金流向监管存在重大漏洞,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用人单位对员工职务行为中的重大过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分析启示】企业应建立贷款渠道审核机制,员工需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发现资金异常流动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转账记录、APP截图等电子证据。本案警示用人单位需强化对高危岗位的监管,避免因管理疏漏导致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