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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用户被冒充HR骗转安全账户资金

【标题】网购用户被冒充HR骗转安全账户资金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电商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招聘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浏览招聘信息时,被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账号添加好友。对方以提供贷款征信服务为由,要求其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开设安全账户并转账3.5万元保证金。期间通过视频通话获取其网贷账户信息,并诱导其进行资金跨境流转操作。张某某按指示将款项转入指定账户后,发现对方账号异常立即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企业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返还转账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称该账户为独立第三方,与公司无关,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的银行流水记录及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明细,核实其通过社交平台与涉案账号的沟通记录。经比对发现,该公司从未发布过相关招聘信息,且涉案账户资金流向与公司财务系统无关联。仲裁员要求双方就资金流转路径进行质证,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该交易属于典型的虚构事实骗取财物行为,裁决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及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76条关于民事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求职需警惕虚假招聘陷阱,涉及资金转账务必核实企业资质。建议通过正规招聘平台求职,避免向陌生人透露个人金融信息。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