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被冒充招聘人员骗虚拟币遭索赔
【标题】求职者被冒充招聘人员骗虚拟币遭索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被指称通过招聘平台应聘岗位时遭遇电信诈骗,涉及虚拟币交易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加盟代理岗位,对方自称HR通过电话承诺高薪。在未核实公司资质情况下,张某某按指示向虚拟币账户转账约3.5万元作为项目垫付。后对方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以完成返佣流程,张某某发现异常后报警,但虚拟币已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通过虚构招聘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被申请人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认为张某某主动转账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招聘人员的通话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平台聊天截图。被申请人未能提供劳动合同及实际用工证据,对转账用途作出矛盾解释。仲裁员结合电子证据链认定存在诈骗故意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3.5万元及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分析启示】警惕招聘平台虚假宣传,核实企业资质及岗位真实性;涉及虚拟币交易应第一时间保存转账记录及沟通证据,发现被骗立即报警并申请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