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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修复骗局诱导转账3.5万元遭索赔

【标题】征信修复骗局诱导转账3.5万元遭索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电商平台用户,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为虚假征信服务提供商,案由涉及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浏览时看到'专业修复征信记录'广告,点击链接后被引导至名为'信用管家'的APP。该APP以医保报销、医疗养老政策为噱头,声称可帮助用户提升征信评分。张某某按指示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约3.5万元服务费,后发现平台系伪造资质,APP已于同年7月被强制下架,且所谓征信修复未实际操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业务构成欺诈,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服务属于自愿交易,且已按约定提供'咨询服务',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属于自身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记录、APP界面截图及平台下架通知;公司仅提供虚构的'服务协议'文本。经审查,公司注册信息与APP宣传内容存在重大矛盾,资金流向无法追溯至真实业务场景。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征信修复业务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全部服务费用及利息。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仲裁庭应当审查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分析启示】警惕所谓'征信修复'等伪科技创新骗局,核实平台资质时应查验央行备案信息。网络交易应保留完整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平台公示文件,发现虚假宣传及时向网信部门举报并留存证据。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