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扫码缴费遭冒充投资老师诈骗
【标题】员工扫码缴费遭冒充投资老师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涉及网络诈骗维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接到自称投资顾问的电话要求缴纳培训费。对方以'政府合作项目'为由,诱导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扫码支付约3.5万元。期间多次发送带有公司LOGO的短信,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以'激活账户',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完成转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称该费用为自愿投资并未参与诈骗,且已将款项转交合作机构。双方对资金流向及诈骗责任归属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完整的通话记录、短信截图及支付凭证。公司仅提供内部会议纪要证明不知情。仲裁员结合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及通话内容,认定存在重大过错但证据链存在瑕疵。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退回约2.45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及第5条诚实信用原则,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
【分析启示】警惕'投资老师'等职业身份诈骗,保存通讯记录等电子证据。用人单位应加强员工培训,对异常转账行为及时核查。遭遇诈骗应立即报警并保留证据,避免超过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