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婚恋骗局被索要验证码遭索赔
【标题】学生婚恋骗局被索要验证码遭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学生)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纠纷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高材生的李某某,对方以恋爱为名推荐虚假教育培训项目。李某某多次要求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并诱导其提供手机验证码及屏幕共享权限。后张某某发现李某某实为杀猪盘诈骗团伙成员,累计损失约3.5万元。案发后警方调取监控视频显示,张某某曾多次点击陌生链接并授权设备访问权限。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诱导其泄露支付信息构成连带责任;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诈骗行为。双方就电子数据固定方式、屏幕共享操作的关联性及涉案金额认定产生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电子数据鉴定,确认张某某手机中存在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对话记录。公司提交的系统日志显示异常登录行为,但无法证明与诈骗行为的直接关联。仲裁员要求补充银行流水与监控视频的时间线对应证据,最终采纳部分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作为定案依据。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履行用户信息保护义务,需承担30%赔偿责任,共计约1.05万元;张某某因未核实对方身份信息,需自行承担70%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关于证据固定的要求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诱导性投资骗局,建议留存完整聊天记录并立即冻结第三方支付账户。平台方应强化用户风险提示义务,避免因证据链不完整导致责任认定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