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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婚恋平台被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婚恋平台被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电信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婚恋交友栏目结识自称企业主的李某。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骗取信任,通过微信多次要求转账,最终以'领导安排项目需保证金'为借口,诱导张某某将3.5万元转入指定账户。事后发现李某实为冒充熟人领导的诈骗分子,资金被迅速转移至境外。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交友服务,未核实用户身份,对转账行为无监管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监控视频,证明对方使用虚假身份实施诈骗。公司仅提供平台注册协议,否认直接责任。仲裁员重点审查资金流向及身份真实性,结合平台风控漏洞进行综合判断。

【仲裁结果】裁决李某需全额返还诈骗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完善用户身份核验机制,员工应警惕'征信修复'等话术陷阱,发现异常要及时报警并保留完整通讯记录。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