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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骗钱未果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骗钱未果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涉及婚恋平台用户遭遇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注册时遭遇自称某公安局民警的骗子,以需贷款征信为由要求支付约3.5万元保证金。对方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收取费用后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尝试联系平台未果,因错过紧急止付窗口导致损失无法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构成诈骗,平台方称已尽告知义务且交易通过第三方完成,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平台方对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仲裁委要求补充平台风控措施证明,最终依据证据认定平台存在监管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平台方需赔偿张某某损失的60%,剩余部分因未及时止付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8条安全保障义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2条平台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加强用户身份核验,遭遇类似骗局需第一时间报警并申请紧急止付。建议完善平台风控机制,避免成为诈骗工具。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