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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经营者遭虚假APP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个体经营者遭虚假APP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科技有限公司个体经营者,因投资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接触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对方以'社保医保政策补贴'为由推荐虚假投资APP。在李某指导下,张某某下载伪造平台软件并注册账户,先后两次通过网贷提现共计约3.5万元投入该APP。平台以'资金多级拆分'名义承诺年化收益达30%,后因无法提现发现被骗,立即报警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事实、精准信息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追回损失;公司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且张某某未核实平台资质,应自行承担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平台运营数据,审查聊天记录显示李某多次使用公司名义诱导投资。鉴定机构确认APP与某科技有限公司无关联,张某某提交的网贷提现凭证与转账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尽审慎义务承担30%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虚假宣传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高收益投资陷阱,核实平台资质应通过官方渠道。遭遇精准诈骗需及时保留证据,但个体经营者也应承担基本的审慎义务,避免轻信陌生投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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