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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遇假贷款专员被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遇假贷款专员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个体经营者,因婚恋交友遭遇诈骗纠纷。被申请人通过线下街面场景冒充贷款专员,以恋爱借款为由实施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的男子。对方以可提供高回报贷款为诱饵,引导其在某电商平台开设账户并转入约3.5万元。初期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返还部分利息,后以账户异常为由要求持续充值,最终失联。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冒充贷款专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被申请人辩称资金系双方自愿借贷,否认诈骗行为,但未提供任何还款证据或资金流向说明。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等证据,证明李某虚构身份并诱导转账。被申请人无法提供有效证据反驳,仲裁委认定存在重大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被申请人返还全部款项及利息,共计约3.5万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需警惕金融骗局,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遇资金异常应立即报警。平台方应加强用户身份核验,避免成为诈骗工具。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