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冒充政府人员诈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冒充政府人员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涉嫌诈骗纠纷申请劳动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收到自称某市人社局工作人员的短信,称其符合新型职业培训补贴政策,需先缴纳3.5万元保证金。对方通过企业微信群要求提供信用卡信息,并伪造了补贴文件。张某某按指示将款项转入指定账户后,发现公司账户异常冻结,遂报警。警方调查发现该账户实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且公司曾多次协助他人进行类似资金转移操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补贴政策、冒充公职人员骗取费用的诈骗行为;公司辩称系员工自主操作,且已按约定提供培训服务,要求驳回全部诉求。双方对短信发送主体、资金用途及是否存在合谋存在重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三次举证,张某某提交了企业微信群记录、转账凭证及伪造文件截图,公司仅提供内部培训记录。庭审中,仲裁员重点审查了短信发送IP归属地、企业账户异常流水及证人证言,确认公司存在协助诈骗的客观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伪造补贴文件、协助转移资金等违法行为,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培训费用3.5万元并赔偿维权支出5000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劳动合同法》第85条关于用人单位赔偿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用人单位应警惕冒充公职人员的诈骗套路,发现异常资金流动需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劳动者遇到类似情况应保留完整证据链,包括通讯记录、转账凭证及第三方平台数据,及时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