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虚假购物诈骗案:账户冻结难追回3.5万元

婚恋平台虚假购物诈骗案:账户冻结难追回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购物诈骗案:账户冻结难追回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纠纷,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主管的李某。对方以高额提成为诱饵,要求其缴纳3000元培训费后安排工作。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3000元,后被要求继续充值购物保证金。期间李某以'公司流程需要'为由多次引导张某某通过平台进行虚假购物操作,累计转账约3.5万元。直至2024年8月发现账户被冻结,平台已无法提现,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招聘场景、诱导虚假购物的诈骗行为;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配合冻结账户。双方争议焦点在于转账行为与诈骗犯罪的因果关系认定及公司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重点审查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冻结记录。张某某提交的200余条聊天记录显示李某多次使用公司名义实施诱导,公司虽否认但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仲裁委结合资金流向及平台账户冻结情况,认定存在非法占有目的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返还全部诈骗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驳回张某某其他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0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资质审核,求职者应警惕'先缴费后入职'套路。发现账户异常应第一时间固定证据,避免因报案不及时导致维权难度增加。企业主应对员工异常行为及时核查,防止被用于违法犯罪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