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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招聘骗信息转走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招聘骗信息转走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遭遇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被指利用虚假采购实施资金侵占。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主管的李某。对方以高额返佣为诱饵,诱导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垫付约3.5万元采购费用,后以'紧急项目'为由要求其将资金转入指定账户。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李某身份造假,资金已被转移至个人账户,遂向平台申请紧急止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追回损失;公司称李某为独立承包商,交易属于民事合同纠纷,否认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用户数据发现李某账号异常活跃,结合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图和支付凭证,确认交易脱离平台监管。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实际采购行为,仲裁员要求其解释资金去向及合同关系成立依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用工主体行为,支持张某某主张的3.5万元损失追偿,但因证据链未完全闭环,酌情扣除20%维权成本。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个人信息保护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核验,遭遇资金要求应立即冻结账户。建议通过平台投诉通道先行维权,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必要时同步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