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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对象诱导投资提现受阻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对象诱导投资提现受阻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遭遇冒充婚恋对象的诈骗行为,涉及恋爱借款及投资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婚恋交友平台注册账号,结识自称是医疗行业从业者的'李女士'。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投资'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名为'健康宝'的第三方支付APP,通过平台分5次转账约3.5万元。2024年8月,张某某发现'李女士'实为平台客服,所谓投资项目系虚构,遂要求平台退款并赔偿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虚构事实行为,未核实婚恋对象身份即促成交易,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平台则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张某某自愿下载APP并操作转账,属于自主行为,且未签订正式合同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了三次调解,张某某提交了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APP界面截图等电子数据。平台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采纳了张某某提供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及平台客服与用户的沟通记录,认定存在证据链断裂问题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驳回其余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规定,及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条款,结合《电子商务法》第38条关于第三方支付监管要求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应严格审核用户身份信息,避免成为诈骗工具。投资者需警惕'婚恋+投资'复合型骗局,应留存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发现提现受阻应及时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