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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医保人员骗取转账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医保人员骗取转账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案由为电信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医保局财务的李某。对方以可代办医疗养老报销为由,诱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涉案APP并缴纳手续费。期间通过微信转账三次共计约3.5万元,后APP被下架且无法联系李某,张某某发现被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医保人员身份实施精准诈骗;公司辩称APP已公示风险提示,且交易全程通过第三方支付完成,不构成直接侵权。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微信转账记录与短信截图,确认李某使用公司APP进行诈骗。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且承认APP存在被冒用风险。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民事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核实对方身份承担30%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平台防范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需警惕伪装身份诈骗,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至关重要。平台应加强实名认证与风险提示,用户亦需核实对方资质再付款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