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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金融机构诱导扫码转账致提现受阻案

【标题】冒充金融机构诱导扫码转账致提现受阻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涉及网络诈骗资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遭遇自称某银行客服的骗子,以贷款征信为由诱导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约3.5万元。该款项经对公账户流转后被拆分至多个投资账户,最终因平台提现受阻导致资金无法追回。张某某发现异常后报警,公安机关查明该诈骗团伙通过网络借贷场景伪造贷款审批通过信息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资金多级拆分违规操作,要求返还全部转账款项;公司辩称与诈骗行为无直接关联,且已通过正规渠道完成贷款流程,认为张某某系自陷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张某某提供的支付记录、社交平台聊天截图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结合资金流转路径进行证据审查。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业务与诈骗资金存在合法关联,也未提供风控措施证明。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尽到对公账户资金监管义务,需承担部分连带责任,裁决返还张某某2.8万元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68条关于过错责任原则,结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15条资金监管要求

【分析启示】金融机构应强化账户资金流向监控,员工需警惕网络贷款骗局,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企业须完善内部风控体系,避免因第三方合作方违规导致连带责任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