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卫健委人员微信诈骗3.5万元被判刑
【标题】冒充卫健委人员微信诈骗3.5万元被判刑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涉及冒充政府部门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网购保健品时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人员添加微信。对方谎称是卫健委工作人员,以医疗养老项目为由声称其贷款审批已通过,需将3.5万元转入指定虚拟币账户解锁资金。张某某信以为真,通过微信转账后发现被骗,随即报警并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公安机关查明该微信账号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该公司未开展医疗养老业务且涉案账户已封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政府部门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用户误操作,且未直接参与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三次庭审,重点审查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公安机关调查报告。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员工培训记录及业务审批流程证明,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使用伪造的政府工作证件编号
【仲裁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
【法律依据】1.《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分析启示】警惕微信冒充公职人员诈骗,核实对方身份应通过官方渠道确认。虚拟币转账存在极高风险,建议优先使用银行账户。保存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及时报警并申请冻结涉案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