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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遭遇虚假贷款诈骗提现受阻

【标题】大学生遭遇虚假贷款诈骗提现受阻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推广的贷款APP申请约3.5万元贷款,后发现账户异常被卷入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接到自称金融客服的陌生来电,被诱导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贷款APP。平台以'征信优化'为由要求其填写个人敏感信息,期间多次通过电信电话指导操作。在完成第三方支付后,张某某账户出现异常,平台工作人员以'审核未通过'为由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导致约3.5万元贷款资金被转至境外账户。察觉异常后,张某某于2024年8月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未及时保存完整证据,资金流向追踪受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未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全额赔偿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已明确提示'需配合客服操作',且资金流向为第三方平台,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APP界面截图、通话记录及转账凭证,公司方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经技术鉴定,APP截图显示存在诱导性宣传内容,但无法确认公司直接参与诈骗行为。仲裁庭调查发现公司存在违规推广行为,但张某某未核实平台资质即完成操作

【仲裁结果】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对用户信息保护存在重大过失,需承担30%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尽审慎义务承担70%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电子数据证据认定的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大学生群体需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办理贷款时务必核实平台资质。遭遇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保存通话记录、APP截图等电子证据,避免因报案不及时导致维权困难。第三方支付机构亦应完善风控措施,防范账户异常风险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