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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构身份骗钱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虚构身份骗钱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为婚恋交友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公职人员的李某某。对方以可协助办理购房补贴为由,诱导张某某在境外某虚假购物平台购买价值约3.5万元的商品。期间通过微信转账多次支付款项,并伪造政府文件要求脱离平台直接交易。后李某某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维权,指控公司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辩称仅提供信息发布渠道,未参与交易过程。双方对平台是否存在监管失职、资金流转是否涉及公司账户产生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李某某注册信息存在伪造。通过分析微信转账记录与购物平台流水,发现资金经公司关联账户中转。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审核义务,张某某提交的通话记录显示平台客服曾主动推荐该交易渠道。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平台监管过失,裁决赔偿张某某损失金额的70%即约2.45万元,并责令平台披露虚假注册信息来源。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网络交易平台应核验经营者资质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对用户身份真实性严格审查,发现异常交易应及时制止。建议平台建立资金流向监控机制,用户需提高警惕避免轻信陌生身份,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作为证据。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