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员工被骗3.5万元获赔1.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员工被骗3.5万元获赔1.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参与公司组织的婚恋交友活动遭遇网络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为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公司内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投资导师'的李某某。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诱导其下载伪造的养老服务APP,并通过支付宝分6笔转账约3.5万元至所谓'安全账户'。期间李某某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及截图证明资金流向,张某某因轻信对方承诺未及时报警,后发现该APP系诈骗平台并被封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履行平台监管责任,要求全额赔偿损失;公司辩称已按约定提供交友渠道,且涉案账号已被封停,员工转账行为属于个人操作,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注册记录、APP界面截图、支付宝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公司承认平台存在审核漏洞,但强调已向用户发送风险提示。经调查确认,诈骗分子通过伪造身份获取平台信任,且张某某未及时采取止付措施。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1.5万元,驳回其余诉求。认为平台未有效识别虚假身份及异常转账行为,存在管理过失,但张某某未及时报警导致损失扩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0条: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履行风险防控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虚假投资骗局,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遭遇转账要求时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错过止付窗口。建议企业完善内部风控机制,员工应提高反诈意识,留存完整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