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退款诈骗案:冒充客服要求共享屏幕骗走万元
【标题】网购退款诈骗案:冒充客服要求共享屏幕骗走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购物纠纷案,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购买商品后申请退款,被自称客服人员的陌生号码以需贷款征信为由诱导。对方通过短信发送伪造的贷款合同,要求开启屏幕共享验证账户,张某某误以为需配合处理,遂向对方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现金。后发现系诈骗,立即报警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身份冒充及虚构贷款事实,导致其财产损失;公司辩称客服系独立第三方,与企业无关联,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主动转账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短信截图及电子数据固定光盘,证明对方使用虚假身份及伪造贷款信息。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反驳,且对客服操作流程存在管理漏洞。仲裁员依据证据认定公司需承担相应责任。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客服身份审核不严,导致张某某因被冒充客服而遭受诈骗,裁决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约3.5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条款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规定,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一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核实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购物时需警惕冒充客服的退款骗局,保存通话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平台应严格审核客服身份,对异常操作及时拦截。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固定证据,避免因操作失误导致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