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虚构加盟骗局张某某被骗3.5万元

婚恋平台虚构加盟骗局张某某被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虚构加盟骗局张某某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该公司注册地为XX市,经营范围包含网络技术服务。被申请人通过婚恋交友平台招揽加盟代理,以虚拟币为交易媒介。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对方以高额返佣为诱饵,要求张某某缴纳3.5万元加盟费并垫付首批货款。张某某通过虚拟币转账完成支付后,发现平台无法提现且公司账号异常封停,经调查发现该公司未实际开展加盟业务,存在虚构交易事实行为。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加盟项目骗取费用,要求全额返还;公司辩称张某某未按流程操作导致损失,且已通过银行流水完成部分款项结算。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虚拟币转账记录、平台聊天截图及银行流水,公司仅提供格式合同模板。经核查,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业务实质,部分转账记录显示资金流向不明。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隐瞒关键事实的欺诈行为,但因申请人未能完整证明交易链条,酌情支持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处理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暗藏商业陷阱需警惕,建议核实企业资质及业务真实性。维权时应保留完整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发现被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