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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索赔成功

【标题】员工被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索赔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曾就职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诈骗纠纷申请劳动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通过公司内部通讯群收到自称贷款专员的短信,称可代办医疗养老类保健品贷款业务。对方要求张某某先垫付3.5万元保证金,承诺后续返佣。张某某通过公司信用卡转账并扫描二维码支付,期间多次被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后发现该账号已被封停,遂向仲裁委申请赔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管理漏洞导致诈骗发生,要求全额赔偿损失;公司辩称诈骗系个人行为且已封停涉案账号,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聊天记录截图及公司内部通讯群截图。公司仅提供员工离职证明,未能证明已尽到审核义务。仲裁员结合证据链及企业主知情情况,认定公司存在监管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企业需完善员工身份核验流程,警惕冒用职务身份实施诈骗;发现异常转账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电子证据时应注意时间戳完整性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