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APP裸聊敲诈致损失3.5万元
【标题】婚恋APP裸聊敲诈致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平台诈骗纠纷案,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件发生于2024年某月。
【事实背景】张某某通过某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李某,对方以裸聊为由诱导其下载名为'金服宝'的虚假APP。平台客服未核实用户身份,多次向张某某推送该APP链接。李某以'投资返利'为诱饵,通过微信要求张某某扫码付款,先后转账1.2万元、2.3万元,合计约3.5万元。后APP被下架,平台封停李某账号,张某某发现被骗遂投诉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用户身份且推送虚假APP链接导致损失;公司辩称仅提供交友服务,李某行为属个人诈骗,平台已履行审核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微信聊天记录、APP注册信息及转账凭证。张某某提供完整转账记录及APP截图,公司以'用户行为不可控'为由抗辩。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电子证据真实性进行鉴定,确认聊天记录与转账信息具有关联性。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1.05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建立更严格的APP审核机制,用户需警惕婚恋场景中诱导下载不明软件的行为,电子证据需通过司法鉴定确认真实性后方可作为定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