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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骗取虚拟币资金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骗取虚拟币资金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被指虚构征信修复业务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部门工作人员的李某某。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谎称需通过虚拟币通道操作,要求张某某先支付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通过电信电话多次沟通后,在约定地点现金交付2万元,随后被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完成转账。后李某某失联,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并无征信修复资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损失;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通过虚拟币通道完成资金流转,否认诈骗事实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期间,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截图、现金交付凭证及平台用户投诉记录。公司仅提供一份格式化服务协议,无法说明虚拟币交易真实性。仲裁员通过调取平台数据确认李某某账号异常活跃,且未显示任何合法征信服务资质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该公司存在虚构征信修复业务、诱导现金交付及要求验证码等诈骗行为,依法裁决返还全部款项并承担维权成本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方法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及招聘平台出现的征信修复骗局,核实对方身份时应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涉及虚拟币交易应优先选择平台官方渠道,切勿现金交付。遭遇诈骗后立即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第一时间申请紧急止付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