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被冒充机构人员诈骗3.5万元案
【标题】网购用户被冒充机构人员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女,32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案由涉及医疗养老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添加自称是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的李某某好友。对方以办理医疗养老项目为名,要求其通过网贷平台提现3.5万元至指定安全账户,谎称该账户可协助医保报销。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无法正常使用,随即报警。警方查明李某某实际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该公司存在虚构医疗养老项目、伪造平台资质等行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疗养老项目诱导其转账,公司则称仅提供平台服务且已履行告知义务,诈骗行为系个人私设虚假平台实施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张某某银行流水显示多次向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账户转账,比对其与网贷平台提现记录,确认资金流转链条。公司提交的所谓'医保报销协议'被鉴定为伪造文件,张某某提交的社交平台聊天记录显示对方使用公司官方头像及工号实施诈骗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3.2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认定个人诈骗行为与公司管理漏洞存在直接关联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8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履行实名制义务的连带责任
【分析启示】警惕社交平台冒充公职人员诈骗,核实医保政策需通过官方渠道。网络平台应加强账户监管,发现异常资金流转需及时阻断。遭遇类似骗局应立即保留证据并报警,避免因延迟报案影响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