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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遭遇虚假代购诈骗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遇虚假代购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婚恋平台注册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虚假代购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件发生于2024年某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海外购物代理的李某。李某以代购奢侈品为由,诱导张某某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并通过微信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李某以'需支付关税'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操作转账,期间伪造金融机构客服短信截图,声称需配合办理'公共服务账户'。张某某发现李某失联后,发现账户异常被冻结,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虚构代购业务,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被申请人抗辩称交易系双方自愿,且已通过电商平台完成订单,不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伪造的金融机构短信截图,被申请人仅提供电商平台订单截图。仲裁委认定李某虚构跨境代购流程,伪造公文材料,构成诈骗犯罪特征。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全部款项并赔偿账户冻结期间孳息损失,同时确认李某行为构成刑事诈骗,建议申请人同步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犯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应提高警惕,警惕所谓'跨境代购'话术,切勿向陌生人提供身份证等敏感信息。发现账户异常应第一时间冻结资金并报警,保留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电商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防范被用于诈骗的异常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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