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假药诈骗受害者追回损失
【标题】婚恋平台假药诈骗受害者追回损失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案,案由为涉嫌医疗养老诈骗及假药销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医疗养老机构员工的李某。对方以可修复征信为诱饵,推荐所谓'养生产品',并谎称能通过网络借贷场景解决资金问题。张某某先后三次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所购假药无资质且所谓征信修复系骗局,遂报警。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资金经多级拆分流向多个境外账户,李某实为诈骗团伙成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医疗资质及征信修复能力构成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具体交易,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转账存在过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支付宝转账记录、通话录音及假药实物鉴定报告,某科技有限公司仅提供平台注册信息。经核查,公司员工王某承认曾协助李某发布虚假信息,但称平台审核机制已尽到注意义务。仲裁委结合资金流向追踪证据,认定公司存在管理疏失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相关条款,结合《民事诉讼法》第67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析启示】高危人群应警惕婚恋平台伪装的医疗养老骗局,核实机构资质及产品真伪。遭遇资金拆分等异常交易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通过资金流向追踪锁定违法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