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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者被冒充客服骗提现3.5万元

【标题】待业者被冒充客服骗提现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待业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政务短信链接方式诱导参与网贷提现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公司招聘兼职信息,对方通过政务短信链接添加其微信,谎称可协助网贷提现并承诺高额佣金。在要求屏幕共享后,诱导其下载伪造的'资金监管'APP,以退款理赔为由获取其网贷账户权限,随后在提现过程中将资金通过多层转账快速转移至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通过虚构政务短信链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张某某主动提供账户信息,损失应自行承担。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带有公司LOGO的短信截图、APP注册界面及转账记录,公司仅提供内部通讯录证明无直接关联。仲裁委调取了短信发送IP地址及平台注册信息,确认公司存在伪造政务渠道的故意。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回张某某2.8万元提现款,剩余部分因无法证明具体流向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分析启示】求职时需核实招聘渠道真实性,切勿轻信'退款理赔'等话术诱导操作。发现资金异常流动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电子证据时需注意截图时间戳和原始载体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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