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招聘平台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招聘平台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冒充招聘人员的李某,李某以某科技有限公司名义虚构高收益理财项目,诱导其进行微信转账操作,后因账户冻结导致资金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李某。李某以'招聘求职场景'为由,虚构'高收益低风险'理财项目,谎称需缴纳保证金。通过微信聊天伪造'涉案APP'操作界面,先后以'先返小利'方式骗取张某某约3.5万元。当张某某要求提现时,发现李某使用的招聘平台账号已被注销,且涉案APP已下架,遂向平台投诉并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公司信息构成诈骗,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平台辩称已尽审核义务,李某行为属个人操作,拒绝承担赔偿。双方对'是否存在虚构事实'及'是否构成用工关系'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微信转账记录、短信截图等证据,发现李某使用虚假公司名称且无法提供有效资质证明。平台虽提交用户注册协议,但未就虚假信息核查机制举证。仲裁员现场演示涉案APP下架状态,确认平台无法提供该应用的运营数据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2万元,扣除已返还的1.5万元本金及平台协助冻结账户的合理支出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关于欺诈赔偿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伪装招聘的诈骗套路,核实公司资质应通过官方渠道。遭遇资金损失要及时保存转账记录、虚假界面截图等证据,发现平台存在监管漏洞可同步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