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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对象冒充身份骗取3.5万元虚拟币

【标题】婚恋对象冒充身份骗取3.5万元虚拟币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电商平台个体经营者,因遭遇婚恋平台诈骗纠纷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维权,案件涉及虚拟币转账及资金多级拆分问题。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平台认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对方谎称能修复征信并承诺高回报投资。在裸聊过程中,李某诱导张某某通过屏幕共享操作虚拟币转账共计约3.5万元。资金经多级账户拆分后转入平台关联公司,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但未能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身份冒充及征信修复系虚构事实,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平台辩称仅提供交友服务,未参与资金操作且无法核实用户真实身份。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存在诱导性话术,审查支付记录发现资金经多级账户流转。张某某提交的屏幕共享截图及聊天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平台未能证明已尽到合理审核义务。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存在监管失职,判决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但驳回其剩余诉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完善用户身份审核机制,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新型诈骗。建议网络交易保留完整支付凭证,发现异常资金流动及时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