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婚恋交友被骗3.5万元微信转账证据成关键
【标题】女子婚恋交友被骗3.5万元微信转账证据成关键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交友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购平台使用婚恋交友功能时,被伪装成优质男性的用户通过视频聊天骗取信任。对方以办理高收益理财项目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约3.5万元费用。平台虽提供聊天记录和视频监控作为证据,但未有效核实用户身份信息,导致诈骗分子利用系统漏洞完成交易。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虚构事实及精准信息诈骗,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用户主动提供个人信息且交易通过微信完成,平台不应承担全部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记录、平台聊天截图及监控视频证明对方虚构身份实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用户注册协议及风控系统日志,但无法说明为何未拦截异常行为。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平台对用户身份审核的流程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履行身份核验义务,需赔偿张某某2万元损失,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通知规则义务,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3条关于平台审核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完善婚恋交友功能的身份验证机制,用户需警惕所谓'婚恋对象'要求转账行为。本案警示平台需强化实名认证与异常交易监控,同时建议用户通过正规婚恋机构交友,避免在陌生社交平台泄露敏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