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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获刑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获刑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婚恋交友平台结识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主,双方以投资理财为由建立信任关系,后以高收益诱导转账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对方以'内部投资项目'为由,承诺年化收益达20%。在取得信任后,李某通过私信诱导张某某向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期间李某以'返现'为名先后返还2000元,后以'保证金''手续费'等名义要求继续转账,张某某发现对方身份造假后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否认与李某存在任何关系,称账户系第三方使用且已配合调查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李某使用企业抬头的伪造文件。公司方面未能出示李某任职证明及交易合同,且无法解释账户异常使用情况。仲裁员结合电子数据鉴定报告,确认李某使用虚拟身份实施诈骗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剩余资金2.8万元,并处罚金5000元;李某因涉嫌诈骗罪被移交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高收益投资'话术,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对方身份。对公账户异常转账需审慎对待,保留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固定证据,避免因过失导致损失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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