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冒充金融机构诈骗中奖3.5万元获赔
【标题】员工被冒充金融机构诈骗中奖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涉及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通过电商平台收到自称银行客服的中奖通知,对方以征信异常为由要求点击链接操作。张某某按指示通过微信转账2000元后,对方以'先返小利'为诱饵要求其缴纳贷款征信保证金。当张某某转账约3.5万元后,账户被要求注销网贷账户,最终资金通过跨境转账方式消失。公司未及时封停涉案账号,也未对员工进行金融风险培训。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监管失职导致其被诈骗,公司辩称员工操作存在自主性且未签订相关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银行流水及电商平台操作截图,证明资金跨境流转及公司未履行账号监管责任。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现场核查发现涉案账号确属公司管理范围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3.5万元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劳动合同法》第8条用人单位告知义务
【分析启示】企业需建立员工账户监管机制,警惕'中奖+征信'诈骗套路,遭遇资金损失应第一时间保留转账凭证及通讯记录,必要时通过司法途径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