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恋爱借款遭虚拟币诈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恋爱借款遭虚拟币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涉及婚恋平台交友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贷款专员的李某。李某以可办理高额度贷款为由,要求张某某缴纳3.5万元保证金,承诺3日内放款。张某某通过虚拟币转账后,李某以'系统升级''材料补全'等借口多次要求追加费用,最终资金被转移。期间李某通过线上沟通引导张某某线下见面,见面后仍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与张某某无业务往来,李某行为属个人行为,不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银行流水显示张某某多次向李某个人账户转账,李某在通话记录中使用公司话术并提及内部流程。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李某有权代理,且对虚拟币交易记录真实性提出异议。双方就资金流向展开举证质证,仲裁委采纳聊天记录与转账凭证认定诈骗事实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冒充公司财务人员实施诈骗,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认定条款,以及《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网络交友需警惕'高利贷''保证金'等话术陷阱,虚拟币交易应留存链上记录。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渠道办理业务,发现冒充企业人员诈骗及时报警并收集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