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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老师骗取3.5万元验证码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老师骗取3.5万元验证码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婚恋交友需求,通过某婚恋交友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对方以投资理财名义诱导其加盟代理,期间通过二维码收款并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后APP被下架导致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分析师的李某,对方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推荐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加盟项目。张某某通过平台提供的二维码向李某支付加盟费约3.5万元,期间被多次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后该APP因涉嫌诈骗被强制下架,张某某发现资金无法追回,遂向平台及公司索赔。平台称已尽到审核义务,公司则否认与张某某存在实际合同关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通过婚恋平台虚假宣传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及赔偿;公司认为交易系个人与李某行为,平台仅提供信息中介服务,且已下架APP属正常合规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用户数据确认李某为公司注册用户,审查支付记录显示二维码收款主体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李某行为属个人行为,平台亦无法说明对李某资质的审核流程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平台承担补充责任,退回张某某2.8万元加盟费用并赔偿部分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8条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资质审核,警惕利用交友关系实施的金融诈骗;投资者应核实对方身份及资质,避免通过非正规渠道支付款项;二维码收款需确保收款主体真实,防止验证码泄露造成二次损失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