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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冒充政府人员中奖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遭冒充政府人员中奖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案由涉及虚假中奖信息及身份冒充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购物时,收到自称'国家财政补贴审核中心'的短信通知,称其参与政府中奖活动需缴纳保证金。对方以财务人员身份要求添加微信,通过电信电话多次诱导张某某下载伪造的'补贴发放APP',谎称需调取平台信息办理手续。在对方伪造的政府文件威胁下,张某某通过支付宝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账户实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企业账户,且所谓中奖活动系虚构。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返还转账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代购服务,未参与诈骗活动,且张某某主动下载APP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转账凭证、虚假政府文件截图及APP注册信息;公司仅提供代购合作协议复印件。仲裁员调取电商平台交易记录,确认该公司未对收款账户进行实名核验,且在客服对话中存在诱导性话术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尽审核义务,对虚构的'政府中奖'活动提供平台支持,构成共同侵权,判令返还部分款项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及《民法典》第148条,当事人因受欺诈实施民事行为可请求撤销,平台方未履行审核义务需承担连带责任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电商平台需强化商户资质审查,消费者应警惕'中奖'话术诱导。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政府信息,发现异常立即冻结转账并保留证据。企业应建立第三方支付账户审核机制,避免卷入诈骗产业链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