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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中奖骗局致张某某损失3.5万

【标题】婚恋平台中奖骗局致张某某损失3.5万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交友平台遭遇电信诈骗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境外使馆工作人员的'李女士',对方以中奖为由要求提供身份证号和银行卡信息。张某某信以为真,通过平台推荐的网贷APP提现3.5万元后,被要求转账至'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并提供验证码。转账后发现账户异常,遂报警但已错过止付窗口,资金流向显示多次经该公司关联账户流转。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代购宣传诱导转账,公司辩称与诈骗无关且未收到款项。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明知诈骗行为仍提供账户协助及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平台聊天记录及资金流向截图,公司出示账户交易明细否认关联性。经司法鉴定确认资金流向与公司账户存在直接关联,仲裁庭认定公司存在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责任,赔偿2.45万元,张某某自行承担30%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强化用户信息审核,发现异常交易需及时预警。个人遇诈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存转账凭证,避免因错过止付窗口导致损失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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