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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婚恋骗局骗3.5万元败诉

【标题】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婚恋骗局骗3.5万元败诉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场景下的虚假医疗养老项目诈骗纠纷,争议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李某某。李某某以公司可办理医疗养老项目为由,虚构合作方案诱骗张某某缴纳服务费。双方约定通过微信私下转账,张某某分三次向李某某个人账户转入约3.5万元。后李某某失联,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并无相关资质,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公司员工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全额返还费用;公司否认李某某具有代理权限,称其为个人行为且已通过平台完成交易,拒绝承担退款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电子数据,张某某提供微信聊天记录及虚拟币转账凭证,公司仅出示平台交易记录。因转账未通过企业指定账户,公司主张交易无效。仲裁员对证据真实性进行核查,发现李某某与公司无直接雇佣关系,且聊天记录显示其多次要求脱离平台交易。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某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但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最终裁决返还张某某部分款项共计2.8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及第170条表见代理相关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场景中以医疗养老为名的虚假宣传,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资质。虚拟币转账易留痕但难以追责,建议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及平台交易流水。若发现对方要求脱离平台交易,应立即终止沟通并报警处理。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