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诱导虚拟币转账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诱导虚拟币转账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公司员工建立联系,后以教育培训为名发生资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贷款专员的李某某。对方虚构教育培训项目,声称需缴纳3.5万元保证金办理资质认证。张某某通过平台转账至指定虚拟币账户后,李某某失联。经调查发现该教育培训项目实际不存在,某科技公司亦未授权相关业务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要求返还资金;公司称系个人行为且已超仲裁时效,否认与案件关联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调取平台交易记录与虚拟币流向数据,发现资金经由公司关联账户流转。公司虽否认授权,但无法解释资金去向,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李某某多次使用公司名义进行诱导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民事欺诈的条款,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关于平台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对交易行为的监管,警惕以教育培训为幌子的虚拟币诈骗。建议签订书面合同并保留平台交易凭证,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