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企业主冒充领导诈骗员工养老贷款费

企业主冒充领导诈骗员工养老贷款费

【标题】企业主冒充领导诈骗员工养老贷款费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公司涉嫌虚构医疗养老项目被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QQ群接触到自称公司高管的陌生账号。对方以集团养老项目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其通过网贷平台提现后转账至指定账户。张某某在未核实身份情况下,通过网贷平台提现约3.5万元并转给对方,后发现该账户已异常冻结,项目实际为虚假贷款宣传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冒充领导的账号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内部流程问题,认为员工应自行核实信息,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QQ聊天记录、网贷提现凭证及银行流水。公司仅提供部分内部文件,未能证明账号真实性。张某某出示的转账记录与异常冻结证据形成闭环,但未能完全证明对方身份造假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存在虚构养老项目的诈骗行为,但因证据链存在瑕疵,酌情支持部分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规定,结合《刑事诉讼法》第50条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职场需警惕熟人诈骗,保存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企业应规范内部信息传达流程,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遭遇类似情况应及时报警并保留资金流向证据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