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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骗局诱导投资3.5万元遭索赔

【标题】婚恋骗局诱导投资3.5万元遭索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因社交平台遭遇精准信息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添加'林某'为好友,对方以婚恋对象身份获取信任。后称有高收益投资机会,诱导张某某通过二维码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期间多次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用于'资金解冻',最终发现对方账号被封停,遂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合同诈骗,伪造婚恋关系诱导投资;公司辩称转账系员工自主操作,未参与任何诈骗行为,且已封停账号属平台管理措施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平台封号通知;公司仅提供内部通讯录证明未参与相关事宜。经电子证据鉴定,聊天记录真实性获认可,但无法证明公司存在主观故意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未有效核实员工投资行为真实性,酌情支持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企业应加强员工投资行为监管,警惕社交平台精准诈骗风险,电子证据需同步公证保全,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处理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