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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客服发短信诱导老人扫码诈骗案

【标题】冒充客服发短信诱导老人扫码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纠纷案,案由为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收到某市政务服务平台短信,称其社保账户异常需立即处理。短信内嵌链接引导至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虚假客服页面,工作人员以'紧急止付'为由要求其进行屏幕共享并扫描二维码支付约3.5万元。张某某未核实链接真伪即操作,后发现被诈骗,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偿。公司辩称已封停涉案账号但未及时通知用户。

【争议焦点】劳动者主张公司通过伪造政务短信链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抗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已履行账号封停义务,且受害者存在明显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劳动者提交了短信截图、监控视频及转账凭证,证明其受虚假客服诱导操作;公司提供账号封停记录及第三方平台检测报告。经质证,公司未能有效证明短信链接来源合法性,劳动者提供的监控视频显示诈骗过程。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向张某某返还款项2.45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

【分析启示】本案凸显网络诈骗中平台审核责任,建议老年人核实政务信息真伪,企业应加强短信链接合规性审查。维权时需注意举证责任分配,及时保存通信记录及操作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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