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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遭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财务岗位,遭遇冒充贷款专员的诈骗行为,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上看到'医疗养老项目财务专员'职位信息,通过平台联系方式添加了自称'王经理'的微信。对方谎称需先垫付项目保证金,以'返佣'为诱饵要求张某某通过银行卡转账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将款项转入指定账户后,发现对方身份造假且无法联系,遂保留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冒充贷款专员诈骗,要求公司追缴违法所得;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信息发布渠道,实际交易由第三方完成,不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短信截图、银行转账记录及招聘平台公示信息,确认该公司未对岗位真实性进行实质审核。公司虽提交平台协议截图,但无法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或对欺诈行为尽到监管责任。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需承担主要过错责任,责令限期退还全部违法所得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平台方应强化岗位真实性审核,求职者须核实资质避免轻信'先垫付'话术,发现被骗应立即保留证据并报警,切勿私下转账。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