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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婚恋平台被骗3.5万元要求退款未果

【标题】老年人婚恋平台被骗3.5万元要求退款未果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65岁退休教师,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婚恋平台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微信加入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平台,与自称警察的客服人员李某建立联系。对方以'裸聊需支付保证金'为由诱导其下载虚假APP,后以'数据泄露需缴纳罚款'为借口,要求通过微信零钱支付约3.5万元。张某某在未核实平台资质的情况下完成现金交付,期间多次被要求脱离平台进行私下转账,最终损失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虚构公检法人员身份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交易通过微信完成属个人行为,且已提供所谓'退款通道',张某某未及时操作导致损失扩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三次调解,核实张某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对方使用'XX市公安局'名义施压。公司提交的所谓'退款协议'存在明显格式瑕疵。经司法鉴定,平台服务器IP地址与正规机构无关,确认其虚构公检法身份实施诈骗。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全部款项并承担维权费用,认定张某某因轻信虚假身份导致损失,但公司存在重大欺诈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4条;《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严格审核用户身份,老年群体需警惕'公检法'话术诈骗,转账前务必核实对方资质,重要交易应保留完整支付凭证,发现异常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