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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构招聘诱导扫码转账被骗

【标题】婚恋平台虚构招聘诱导扫码转账被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婚恋交友诈骗与合同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平台认识自称公司hr的李某某,对方以高薪招聘为诱饵要求支付3000元入职保证金。张某某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转账后,李某某以'投资返利'为由引导其将约3.5万元转入虚拟币账户。后发现该平台无正规资质且公司账户频繁异常,多次联系均被要求提供验证码以'激活投资',最终资金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招聘场景构成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称双方存在投资协议,要求按合同约定扣除手续费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职权调取平台注册信息,确认李某某为公司前员工。张某某提交转账记录、聊天截图及虚拟币交易明细,公司仅提供格式化合同协议。针对要求验证码的争议,仲裁委认定该行为违反《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21条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民法典》第148条、《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21条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二次诈骗,投资前应核实平台资质。通过虚拟币转账需保留完整链路证据,遇要求验证码等异常操作应及时报警。建议优先通过正规渠道求职,避免陷入'入职保证金'等陷阱。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